2018年9月编外人员劳务费发放情况说明
来源:综合部
作者:黄国露 时间:2018年10月18日 16:08 点击数:
一、考勤周期为:2018年8月26日—2018年9月25日。
二、7月及8月劳务费不足以支付各项社保个人扣款由单位垫付的,于本月劳务费中予以补扣。
三、本月初辞职的合同人员,已预缴的2018年9月各项社保费用退回。
四、休产假人员产假期间各项社保个人扣款由单位先行垫付,于产假结束后统一补扣。
五、根据“关于发放劳务派遣合同女职工卫生费的请示”(请示第3号(2018-2019第一学期))领导批复意见,对劳务派遣合同女职工卫生费予以发放,自2018年1月起执行。本月卫生费随工资一同发放,并补发2018年1月-2018年8月卫生费。
以上情况若有疑议,可向综合科或劳务派遣公司电话咨询。
综合科: 8061921
晨华劳务派遣公司:3600008
力骏劳务派遣公司:5318609
附: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2018年9月编外人员考勤月报.rar
综合科
2018年9月29日